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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是成熟保險市場的重要特征,也是保險行業的最后一道風險防線。作為保險業的風險救助基金,我國的保險保障基金是依據《保險法》和《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。當保險公司存在重大風險,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時,將適時動用保險保障基金,對保單持有人提供救濟或處置保險行業風險,可以說,保險保障基金讓保單更安全。在我國保險行業推進市場化改革,特別是在市場退出機制建立的過程中,保險保障基金制度扮演著重要角色。
保險保障基金讓保單更安全
我國保險保障基金管理經歷了企業留存、集中管理和公司化運作三個階段。2008年,依據保監會、財政部、中國人民銀行共同頒布的《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》,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成立,負責基金的籌集、管理和使用,它既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,也是監管部門防范和化解行業風險的抓手。按照承擔的使命和責任,中保基金公司始終以“服務保險監管、服務行業健康發展、服務保險消費者”為發展方向,盡心盡職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使命。可以說,保險保障基金制度和中保基金公司既與保險監管政策密不可分,又與保險消費者、保險公司息息相關。